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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江市市中区落实补助稳定乡村教师队伍
发布时间: 2017-12-29 【字体: 来源:市教育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 
    一是严格标准规范程序。乡村教师补助按学校地域环境、边远程度分类,乡镇工作补贴分三类,标准为每月每人130元、200元、300元;农村教师补助分四类,标准为每月每人56元、112元、224元、336元。体现“越往基层、越是艰苦、待遇越高”原则,重点向边远艰苦学校、村小、教学点倾斜。乡村教师补助由学校申报,教育局、人社局审批,财政局发放,程序规范。
    二是加强管理提升服务。教育局加强管理,强化补助发放监督。凡调离乡村学校或退休的教职工,从离岗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村教师补助;安排交流轮岗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干部、教师,交流轮岗六个月以上的,从教育主管部门发文的次月起享受该学校执行的乡村教师补助。

    三是精准施策成效显著。2016年补助学校(含教学点)63所、1622人,发放补助资金661万元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以来,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,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,乡村教师“下不去、留不住”的局面得到有效缓解,出现了城镇教师争相交流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可喜局面。